海伦市某乡村的小涛为蝇头小利所惑,到邻居家串门时,发现邻居小明在睡觉,遂将放在茶几上的手机拿走占为己有。海伦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涛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5年6月23日上午9时许,小涛到邻居小明家找其玩,进入屋内后发现小明正在炕上睡觉,遂将小明放在茶几上的苹果手机盗走。小明醒后发现手机不见了,就知道没有别人拿,认定就是小涛干的,于是,立即报警。后小涛将手机以1500元的价格卖掉。经鉴定,被盗苹果手机价值2050元。公安机关接警后,电话通知小涛到案接受调查,小涛到案后,承认手机被自己拿走卖掉。同日,公安人员将该部手机起获扣押,并将该部手机返还被害人小明。案发后,小涛的家人赔偿小明经济损失1000元,小明对小涛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主动退赃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讲法】法院宣判后,小涛表示服判。经了解,小涛因交友不慎误入歧途,曾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在改造过程中,小涛学会了理发的手艺,本可以出狱后靠自己的双手辛勤劳作,回报养育自己的双亲,而没想到,就在那一瞬间,未能抵制苹果手机的诱惑,又重蹈覆辙,锒铛入狱。虽悔恨万分,但为时已晚,他要为自己的贪欲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