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 “另类”的贼。59岁女子任某连续一个月多次入室盗窃邻居家铁锅、斧头等物品,并放在家里每天观看。有民警表示,任某的行为是一种恋物癖,应进行行为矫正。
59岁的任某自幼性格孤僻,25年前去江苏省沛县以拾荒为生,今年6月18日回到老家居住。经了解,任某患有心境障碍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多年来,出于习惯经常把别人家的东西拿回自己的家里,近几年,她越来越对别人家的东西感到比较有兴趣,经常在外面走动,她无意中发现邻居家无人,遂产生邪念。就打开邻居家大门进去,趁无人看好就偷走。
在今年7月至8月间,任某趁邻居上班不在家之际,先后在甄某家顺手将铁锅一口、锅盖一个、斧子一把拿走;私藏到自己家中,在曹某家盗走现金200元;在张某家又盗走铁锅一口;在陈某家拿走睡衣一套;在孔某家拿走收音机一台。将所到物品私藏到自己家中,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由于没有丢失贵重物品,这家主人也就没什么发现,一个月来一直相安无事。直到8月28日上午9时许,公安人员接到群众举报进行侦查,任某得知此事后企图逃跑,被公安人员在海伦火车站抓获。案发后,任某主动将赃款赃物返还被害人。
“据分析,任某的行为属于一种恋物癖。”有办案民警表示,“恋物癖”是指把无生命的物品作为对象以引起性兴奋的性变态行动。这种变态行为会引发患者不惜用非法手段去获取物品的冲动。“对此行为应采取心理、家庭治疗等综合办法进行行为矫正,以减轻社会危害。”
法院根据任某的盗窃行为,即考虑本身患有心境障碍,又以人性化的审判方式,给予任某从轻量刑,作出了单处罚金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