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执行信息公开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公交司机将人踢伤 哥哥包庇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12-23 10:40:31


   弟弟老二在外开车犯下刑事案,哥哥老大要求为其圆谎作假证,哥哥老大遂与售票员陈某商议后,统一口径向警方作假证,还授意弟弟老二称被害人孙某的伤系本人所为,以包庇弟弟老二,弟弟老二故意伤害犯罪,哥哥老大包庇犯罪,哥俩一起站到了法庭的被告席上,实属罕见。二被告人在海伦市人民法院分别获刑。弟弟老二在开公交车中踢了被害人一脚,犯了故意伤害罪,为此他付出了2年零5个月有期徒刑,缓刑4年;哥哥老大包庇犯罪被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的代价。

   2003年1月13日中午12时30分许,弟弟老二驾驶公交车行驶至海伦市钟表社北二道街路口时,将被害人孙某刮了一下,被害人孙某到公交车门前谩骂弟弟老二,弟弟老二看有人骂他,就从驾驶位置起来便来到中门,在车上抬起脚照被害人孙某胸口狠狠地踹了一脚,将被害人孙某踹倒在地上,被害人孙某未来得及反应,头部正好磕在路边的马路牙子上昏迷过去。后被他人送到医院抢救治疗,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孙某因外伤引起致颅内出血,构成重伤,四级伤残。案发后,哥哥老大和售票员陈某(另案处理)为使弟弟老二不受法律追究,哥哥老大做出了荒唐之举,回到家里便与弟弟老二商议了一下,随后叫来售票员陈某召开“家庭会议”,串通并授意向警方作虚假证明。于是,两人订立攻守同盟,如果警察问起来,被害人的伤就说是哥哥老大所为,两人向警方故意作假证。

   1月22日,嫌犯哥哥老大被公安机关抓获,警方自然要找哥哥老大家人及知情者了解情况。弟弟老二和陈某就按照事先商量好的口径,向警方作了虚假证明。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在仔细甄别之后,发现几人的口供有很多细节不一致,于是怀疑哥哥老大有串供的嫌疑。在向几人重新宣讲了相关刑事政策和法律规定后,哥哥老大知道再也无法隐瞒,全部老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和经过。2月7日,嫌犯弟弟老二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法庭上,哥哥老大交代说:“说实在的,当时接到二弟的电话,我也挺矛盾的。在社会上这么多年,对法律也有所了解。明知道这样做的话,会触犯法律,但出于亲情方面,他毕竟是我的二弟,我决定还是要帮他一下,我一个人也瞒不了,所以就叫朋友陈某一起帮忙做这个事情,结果我们哥俩都站在了被告席上,我很后悔,因为我的一念之差,连累了弟弟和朋友,我对不起弟弟、对不起朋友,我认罪伏法……”弟弟听到这,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日前,海伦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弟弟老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哥哥老大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构成包庇罪。但鉴于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后判决被告人哥哥老大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弟弟老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个月零五个月,缓刑四年。同时,赔偿被害人孙某36万余元。

   本一审判决后,本案承办法官提醒: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宪法的原则之一,人的生命、健康权不容漠视,哪怕是一个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特别是开公交车的人员,更应该依法文明开车。被告人弟弟老二在开车中将人踢伤实属违法被判刑,也给广大公务人员敲响了警钟。然而,哥哥老大尽管为了家人、为了亲情而包庇罪犯,情有可原,但法律是无情的,犯罪的人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包庇犯罪的人也定难逃脱法律的惩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