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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法院民二庭开展业务培训 强化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发布时间:2022-02-22 16:36:28


  裁判文书是记载人民法院审理过程和裁判结果的法律文书,是诉讼活动结果的载体。为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标准,切实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2月21日晚,海伦法院民二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民二庭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了培训。


  庭长李春生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民事裁判文书主文制作指南》,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审判实践,从裁判文书写作要求的历史变迁出发,系统地讲述了民事裁判文书一般原则、一审裁判、技术规范及文书制作中的常见问题等。   

  李春生强调,裁判文书是审判活动的最终载体,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具体体现,是人民法院向社会展示司法公正的直接平台,也是法院审判工作成果的体现和衡量办案质量高低的重要评判依据,一个规范的判决文书要阐述法治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正能量。   

  参训的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学习,提高了自身业务素质,为今后裁判文书制作打下基础。要把理论融入到实际工作中;严格规范格式,增加裁判文书的说服力;增强责任心、认真校对,杜绝裁判文书“带病出院”。   

  在今后的工作中,海伦市人民法院民二庭会继续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断学习提高自身水平,以严谨的作风,用法律思维办案,制作出精品裁判文书,维护海伦法院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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