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机构设置 执行信息公开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拮据盗贼偷房门触犯刑律被罚金

  发布时间:2016-01-27 14:16:23


    因没钱将贼手伸向昔日的同村乡亲,入室盗走乡亲房门等物品。海伦人民市法院对这名专吃“窝边草”的盗贼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对被告人李某罚金1000元。

    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曹某某系多年的同村乡亲,由于十几年前举家搬迁赴奔南方其儿子家居住,自家房屋闲置,偶尔夏天回到该村居住。20121月,被告人李某回来时发现自家房门破损无钱购买,看到被害人曹某某家房子空着,遂产生到被害人曹某某家偷房门的想法,趁村民不在之机,将被害人曹某某家房门、洗衣盆、切菜板、铲子等物品盗走。所盗房门被其安在自家门框上,洗衣盆、切菜板、铲子自己使用,后被告人李某离开家。20151021日被告人李某回来到公安机关办理业务时被当场抓获,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入户秘密窃取的手段,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目前,农村的劳动力比较剩余,大部分的青年人都来到城市里打工,甚至是举家搬迁,将农村的房屋闲置起来,家里的使用物品都放在屋里,有的偶尔回来看看,有的几年不回来,就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此案例就是一个很好的警示,所以,提醒广大村民凡是到外挣钱的不要把值钱的物品放在家里,如拿不走请自己的亲属来给照看,否则,得不偿失。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