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威,男,1977年3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海伦市人民法院海北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该同志于1998年进入海伦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张威同志自2001年到基层法庭工作,已整整15个年头。十五年来,他一直坚守在基层法庭的工作岗位上,从书记员干起,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在忙碌的工作之余,积极参加并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从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这十五年,他在工作实践中深深的感受到基层人民法庭是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平台,始终把坚持扎根基层、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由于勤奋工作,务实高效,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自被任命为助审员后共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四百余件,无一更审、改判,无一涉诉信访案件。
张威同志在办案中始终把“公平正义、依法为民”作为自己坚守的审判理念,在所有案件的审理中,都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的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公正的处理每一起案件。基层法庭的工作比较特殊,来法庭打官司的当事人大多数都是最普通的农民,他们一般都没念过多少书,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法官与当事人间交流沟通有一定的障碍,有时法官再努力也难以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但他始终认为农民也是最质朴的,只要工作中多一份耐心、多一份责任、多一份真诚,以热情和善对待当事人,以理解耐心倾听当事人,以换位思考感受当事人,以真诚公正打动当事人,只要当事人被法官的真心感动,只要当事人被法官的真情感染,任何干戈都能化为玉帛。他说,看着当事人为了希望而来,带着满意离开,我们的工作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
就这样,他一直在坚持着,用自己的耐心、责任和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十几年如一日,默默的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最基层的人民法庭。